五个省级重点学科点: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学科依据立项申报时的《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重点检查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服务区域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以及各高校在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对重点学科的支持情况。对标期中和期满建设目标,认真分析建设现状与建设目标存在的差距,在此基础上查摆问题、总结经验。
二、工作程序
(一)学科点自查。
1.梳理建设成效。各学科对照《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期中建设情况表》)梳理成效。
2.完善平台数据。依托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各学科点对照但不仅限于数据填报问题清单(见附件2),登录本学科监测点,进入数据完善模块,认真完成平台填报数据增补、整改和支撑材料完善,确保数据完备性和准确性。后续《期中建设情况表》网上填报时,建设成效数据将从平台已经填报的数据中直接选择带入(《期中建设情况表》中的学科基本情况数据由系统自动提取数据统计生成),平台中不涉及的部分成效数据可自行填报。
3.网上填报数据。2025年10月20日之后,在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向各高校开放《期中建设情况表》数据填报模块,2025年10月25日之前,各学科完成《期中建设情况表》填报,并提交本学科《期中自评工作报告》(参考附件3)。
(二)单位自查。
10月底,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各学科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期中建设情况表》,11月10日之前网上提交,学校审核无误后,与学校《期中自评工作报告》(见附件3)《期中评价汇总表》(见附件4)等材料一同提交。
(三)省厅评定。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给出评议结果。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省厅抽取部分学科进行实地检查。根据专家评议和实地检查情况,给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综合评定结果并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科点要高度重视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期中建设情况表》,所填成果必须为本学科产出成果,严禁挪用其他学科的资源。
(二)各学科点务必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期中建设情况表》通过系统填报完毕。材料命名格式示例如下: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10459郑州大学0101哲学期中建设情况表,10459郑州大学党内法规学交叉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提交备案的材料与网上填报数据必须保持一致。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发展部学科科研办公室,0371-88856059
平台技术服务人员丁敏,15136421096
附件:1.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
2.关于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填报问题情况的通报
3.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自评工作报告
4.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评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