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发改高技〔2016〕559 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发改统计办),各有关企业:
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是我市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对于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实施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的意见》,参照《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
行)》,特制定《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印发的《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