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研究生群体正常的科研和生活秩序,切实维护全体研究生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将联合培养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加强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网络安全、健康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提醒研究生谨防各类电信诈骗,切实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将安全教育和宣传覆盖到每名研究生,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先”的原则,各培养单位要深入研究生宿舍、实验室、工作室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详细掌握每名研究生的思想动态、生活状态和身心健康,加强重点研究生的心理排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干预和处置,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培养单位要面向研究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育积极健康心态,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充分发挥心理育人作用,培养研究生积极奋进、自信乐观的健康心态。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生活状态,负责协调处理研究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研究生心理健康素养。
科技发展部 学科科研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