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申报数量
(一)申报单位为高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3家,创建双一流高校限报2家,其他高校限报1家。
(二)申报单位为医院的,承担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任务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医院限报3家,其他医院限报1家。
(三)申报单位为科研院所的,省政府直属科研机构限报3家,其他科研院所限报1家。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限报1家。
(五)由于申报数量限项,每单位限报1个。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经学校科技发展部和郑州市科技局审核后,一式3份报送河南省发改委。申报材料包括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请示文件、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1)、申请报告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与于2025年8月5日前联系科技发展部学科科研办刘老师。
省发改委咨询电话:0371-69691194
学校科技发展部联系电话:0371-88856059
附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2025年8月1日
附件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一、工程中心组建方案摘要(1000字左右)
二、工程中心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本领域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2.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产业发展状况与市场分析;
3.本领域当前急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4.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5.建设工程研究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申报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申报单位概况;
2.拟工程化、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及其水平;
3.技术队伍及学科主要带头人概况;
4.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任务与目标
1.工程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工程中心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3.工程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工程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1.工程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责和运行机制;
2.队伍、编制及学科、技术主要带头人概况;
3.与相关企业、科研单位、院校的关系。
六、组建方案与投资估算
1.工程中心建设地点、内容、规模与方案;
2.申报单位及参建单位提供的配套与支撑条件;
3.工程中心建设投资估算;
4.资金筹措方案。
七、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九、提供附件
1.依托单位组建工程中心的协议;
2.工程中心章程(合法经营文件);
3.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4.其他配套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