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的通知》(豫科〔2025〕12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支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河南重点产业布局,对接国际一流创新资源,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提升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服务河南科技外事和国家科技外交工作。参照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管理。
申报主体: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
支持领域: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能源交通、先进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支持方式: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
(二)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支持聚焦科学研究前沿领域,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科技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创新团队,开展联合研究攻关,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参照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管理。
申报主体: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具有科技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支持领域:不限领域;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支持方式:经费支持和指导立项,经费支持项目每项支持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共性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或专职聘用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项目团队应包含国外合作方科研人员。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 各部门要严格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省科技厅将会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学校对拟推荐项目情况经内部公示。
3. 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对项目经费使用、安全管理等项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4. 合作内容应符合我国及外方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规定,申报项目涉及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开展。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二)其他要求
1.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并就申报项目签署中外文对照的有效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项目分工、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约定等要素,其中:合作期限需覆盖项目实施期;协议签署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或所在团队负责人与合作方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双方有效的在职证明、工作简历及联系方式(邮箱、电话)等。有多家项目合作单位的,需分别签订合作协议。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上传至附件。
(2)项目合作各方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并取得一定的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署名的论文、专利,以及共同承担的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等;原则上申报项目须是前期已经开展相关研究的合作项目,应致力于解决技术应用和产业化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相关研究内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和限额推荐(具体名额待分配)。
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等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逾期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已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每年用于申报的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要具有国外科研工作经验。
(5)项目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1倍。
2. 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项目应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2)项目申报单位与国外合作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双方就申报项目签署有覆盖项目实施期的中外文对照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项目分工、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约定等要素,协议应为项目负责人与合作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并提供合作方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工作单位、简历、学术成果列表等)。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上传至附件。
(3)各部门在培育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鼓励具有国外科研工作经验的科研一线青年人才申报项目;原则上各单位推荐40岁以下的培育项目负责人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4)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待分配)。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且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培育项目。
(5)对经费支持的项目,实行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三、推荐渠道
通过所在省辖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和推荐。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还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学校。
五、受理申报流程
1.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17:30至学校评审系统https://kyfwpt.hhstu.edu.cn/#/login;
2. 学校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或审核后,对拟推荐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3. 2025年11月25日前由拟推荐项目负责人进入科技厅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报,
4. 2025年11月26日学校审核提交。
项目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
六、业务咨询电话
学校科技发展部:0371—88856059
附:《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的通知 》https://kjt.henan.gov.cn/2025/10-13/3234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