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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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市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2 点击量:

根据郑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次优化重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郑州市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覆盖2023年及以前批复设立19个郑州市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文件明确指出本批次仅开展整合、调整、撤销、升格退出、规范保留,不安排新建,新建纳入后续批次。

二、工作原则

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严守人员、资产、科研项目风险底线,保障科研连续稳定。

三、2026年主要任务及时限(10-12月)

(一)摸底排查建台账(2026年11月2日前)

依托单位填报《郑州市重点实验室摸底调查表》(附件2),做到“一实验室一台账”,全面采集方向、团队、设备、成果、平台层级等信息,按规定时间报科技发展部学科科研办汇总。

(二)编制重组实施方案并备案(2026年12月4日前)

依托单位对照初步清单,按照附件3模块一提纲编制《XX单位重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各实验室基本情况、处置方式、研究方向等。

方案经所在单位研讨后形成初步意见报科技发展部学科科研办,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内部论证,对空泛、风险预案缺失的退回修改。

(三)完成重组落地实施(2026年12月18日前)

依托单位严格按照备案方案落实整合、调整、撤销、升格退出等工作,做好资产清查划转、队伍优化、在研项目接续,落实风险防控举措。

实施完成后,按照附件3模块二提纲形成《XX单位实施完成情况报告》报科技发展部学科科研办。

四、分类处置简要标准

1.整合一批:多个实验室研究方向高度相近、团队交叉、场地设备共用、资源分散低效,坚持“一领域一平台”,整合后只保留一个重点实验室。

2.调整一批:具备固定团队与基础条件,但研究方向老旧、与产业需求不匹配,通过更名、聚焦主攻方向、补充资源实现提质,调整后研究方向必须对接本市主导、新兴产业。

3.撤销一批:长期无标志性成果、无稳定科研团队、无学术带头人、长期空转不开展科研、领域老化无产业支撑、连续不报年报经提醒仍不整改的实验室予以撤销。

4.升格退出一批:已升格省级、国家级平台,不再保留市级重点实验室资质,办理退出注销。

5.保留一批:方向契合产业布局、团队稳定、硬件完备、创新产出突出、运行管理规范,经评估后予以保留。

五、工作要求

1.压实依托单位主体责任,稳妥处置人员、资产、项目,严禁简单化“一刀切”。

2.方案必须可落地、可核查。

3.严格执行时间节点;严禁纸面整改、弄虚作假。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371-88856059。


附件:1、实施范围内郑州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2、市级重点实验室摸底调查表(模板)

3、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单位方案编写提纲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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