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文件
院政〔2018〕96号 签发人:杨雪梅
关于成立科研成果
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为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有效推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扩散、流动、共享与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1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21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6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黄河科技学院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办公室。
一、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雪梅 贾正国
副组长:杨保成 赵予新 赵会利 罗 煜 刘昱旻
喻新安
成 员:李高申 张晓兵 于广超 李国柱 陆竹棠
张洛明
李宏魁 黄 涛 王 聪 孙同明 王崇喜 张永超
张仲良
付中承 翟学京 陈传举 武京玉 李 萍
职 责:全面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李高申
成 员:于广超 张晓兵 李国柱 陆竹棠 蒋华勤
于春霞 孙广坤 张晓红 王明艳 董雪峰
成果转移转化办工作公室是进行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知识产权运营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国家、省、市以及学校关于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并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与学校科研项目团队及负责人进行对接,筛选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研项目,探讨、论证项目产业化可能以及后续的投资和运作方案;
(三)负责知识产权的运营及维权;
(四)负责与有技术需求和合作意向的社会企业进行对接,探讨合作方案,报请学校批准后实施;
(五)科技成果展示、宣传和推广;
(六)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的技术、法律、会计事务支持。
2018年5月21日
黄河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发